Entrepreneurship as spearhead of the new economy
經濟洗牌 以創為進
創業可帶動經濟更上層樓,在低迷時期亦有助刺激經濟復甦。投資推廣署的《2019 年初創企業統計調查》顯示,相對於2017年,去年全港初創企業增至 3,184 家,增幅達42.8%;僱員12,478 人,增幅更高達 97.4%。
除本地以外,此等初創企業亦非常國際化,創辦人來自世界各地:包括美國15.4%、中國內地14.0%、英國12.5%、法國7.0%及澳洲6.3%。一如其他發達經濟體,創業活動已漸成本港經濟結構的重要一環,在當前備受疫情左右的經濟局面下,更尤其如此。
創業家可以擁有獨到知識或專業技能,而被視為創新者、冒險家、不甘受僱於人而但求當老闆者,甚至賭徒。皆因確實有生意失敗、傾家蕩產的風險,創業家亦往往以冒險精神見稱。
賭徒固然心存僥倖,但創業者確實須承擔較高債務風險,並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在經濟逆境更會隨時破產;化解風險的能力無疑是成功企業家不可或缺的質素。創業風險的回報包括物質和精神兩方面,而獎勵則側重情感和心理上的收穫。
不少歐美經濟學統計分析的研究顯示,創業回報一般低於中位數值,而呈兩極化現象:創業家只有極少數盈利可觀,絕大多數回報微薄。Scott Shane在2009年出版的著作,分析510,654家在1996年成立的企業,截至2002年的業務,發現期間超過一半 企業生意失敗;每年銷售額超過 100 萬美元的企業不及10%,超過 1,000 萬美元的低於1%,銷售額超過1億美元的表表者,更僅得0.03%(為數175 家)。
創業的資金來源與規劃可說舉足輕重。2010年,Hall 和 Woodward 對 1987 年至 2008 年期間,靠風險資本(venture capital)資助的美國初創公司所得投資回報進行分析,發現此等公司多屬新技術或產品增長較高的企業,佔每年初創企業不到1%,而高增長的初創企業中,近四分之三公司的退出價值(exit value)是零,只有極少數成功例子的價值高達10億美元。
就創業風險承受能力而言,創業成功率既低,零退出價值的比率也就偏高。大部分初創企業工資都低於市場水平,因為風險資本與創業家之間的典型契約,通常在於企業家收取低於市場的工資和股權份額,以換取資金投資,這也意味着創業容易虧本,而上述研究亦顯示,由於所須承擔的高風險與實際回報不相稱,不少初創企業在營運上都有違一般經濟原則。
此外,由於創業者在業務經營上須較具韌力,若把其股份價值,扣除非流動性風險溢價,則其股份的波動不低於同一行業內的上市公司,而其收益卻低於公共股份的回報率。Astebro、Jeffrey和Adomdza分析了820名受加拿大滑鐵盧大學研究中心資助的創業家,發現即使該研究中心就其營運項目進行效益評估,而建議應停止項目運作,然而繼續不惜在此等項目上花錢的比率仍接近三分之一,而甘願繼續花時間的比率更達一半。
有趣的是,儘管創業風險高,而成功、回報與工資極低,為何甘當企業家仍大不乏人呢?
事實上,高度自信是創業家的必要條件。企業家在評估其營運項目時,主觀上亦傾向認定其效益回報分配絕對有利。例如Cooper、Woo和Dunkelberg早於1988年完成的調查,以3,000名企業家為對象,其中33%認為自己的創業成功率為百分之百,而其他類似企業的實際成功率卻低得多。從2008年一項全球創業監測報告的調查可見,美國創業家認為自己的銷售額至少達1,000萬美元的比率,比其他具相關經驗的企業高出5倍。輕視風險和憧憬過高,每每導致過度自信。
從行為經濟學層面來說,過度自信足以產生種種反效果。第一是高估自己的能力和表現;第二是低估競爭對手的實力;第三是礙於偏見,過度樂觀。樂觀者通常被視為較有可能成為創業家,過度樂觀者則較易接受高風險的投資抉擇,甚至是不明智的財務選擇。
過度高估自己及低估對手,足可解釋為何不斷有人爭相進入競爭已趨激烈的市場創業。新進場者對自己的技術或產品看高一線,自然以為可在芸芸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自視過高亦會容易堅持己見,對創業成效產生負面效應。從經濟學角度而言,堅持己見者傾向於低估自身信息的差異,從不懷疑自己的眼光,更因自己「永遠是對」的心態而變得因循守舊,缺乏動機另闢發展方向,最後反而落伍,甚至漸受淘汰。
創業艱難,何以投身者眾?有別於傳統經濟學以金錢報酬及閒暇衡量職業價值,自主權、決策權和控制權則為創業家首要考慮,收入高低倒屬次要。
美國就有一籃子學術研究指出,工作中的獨立性和自主性可提高個人的幸福感。大多數企業都從小規模開始,例如律師、餐館老闆等。對他們而言,非金錢利益是自僱的首要動機。
然而,根據Astebro and Chen2014年的研究結果,25個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的成員國中,除了俄羅斯和智利以外,自僱人士的平均工作時間比受僱人士長2至14小時。因此,非金錢利益未足以反映出自僱者對閒暇的偏愛,真正原因或在於創業者在分配個人工作時間方面,享有更大自主權。創業者更因在公事上不需受他人干預,而在生活上獲得更多控制權和目的感。其他非金錢利益,還包括將一己的經營理念,透過在市場上付諸實行而帶來的自豪感。
本月中由李克强總理主持的國務院會議,為應對疫情困境而部署深入推動社會創業創新,特別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本地也不乏鼓勵大學生加入創業大軍的計劃,例如本月初由投資推廣署主辦的2020 StartmeupHK創業節,就首度以虛擬模式舉行。不過,創業要訣哪裏可尋?
大學商學課程一般著重向學生灌輸四大營商範疇的知識:一、產品及服務;二、團隊精神及建立;三、管理工具(包括經濟金融、市場營銷、財務會計、企業及人事管理);四、文化及營商環境。在這些硬件基礎之上,DHL亞太區創始人兼香港大學亞洲創業精神及營商價值研究中心創始成員鍾普洋先生,提倡創業五大要素(The Five Dynamics of Entrepreneurship),認為創業家作為商業領袖,務須具備「個人作業系統」(電腦沒有作業系統根本無法運作);要是創業家的「個人作業系統」動搖,任何企業管治和監管框架都難以發揮作用。
此一內置系統也就是創業家奉行的價值觀,涵蓋儒家傳統道德觀念,可為企業領袖護航而使之立於不敗之地。試想想,即便在新經濟中,誰願意跟不仁不義、無信無恥的企業家合作?最終只會慘淡收場。
參考文獻:
Thomas B. Astebro and Jing Chen, “The Entrepreneurial Earnings Puzzle: Mismeasurement or Real?”,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29(1): pp. 88–105, 2014.
Thomas B. Astebro, Scott Jeffrey, and Gordon K. Adomdza, “Inventor Perseverance after Being Told to Quit: the Role of Cognitive Biases”, Journal of Behavioral Decision Making, 20: pp. 253–272, 2007.
A.C. Cooper, W.C. Dunkelberg, and C.Y. Woo, “Entrepreneurs’ Perceived Chances of Success”, Journal of Business Venturing, 3(2): pp. 97–108, 1988.
Robert E. Hall and Susan E. Woodward, “The Burden of the Nondiversifiable Risk of Entrepreneurship”,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100(3): pp. 1163–1194, June 2010.
Scott A. Shane, Fool’s Gold? The Truth Behind Angel Investing in Americ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謝國生博士
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金融學首席講師、新界鄉議局當然執行委員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零年七月廿九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