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未必灰色 生命之树长青
前不久香港发生一宗命案,其骇人听闻程度不下于任何经典惊栗片。才华满溢、资金丰厚的电影制作人,不论如何绞尽脑汁,其创作不见得一定比真实世界奇异精采,很多时反而是从现实世界中找寻独特的元素,经整理铺陈后呈现于观众眼前。观众觉得可观,往往因为不曾经历的新鲜感而已,其实现实世界才是电影精采情节的泉源。
经济学家提出各种经济理论,其贡献在相当程度上也源于自身的实际经验,或事后对实际经验的总结。本文将分享一些现实生活的例子,以及经济学家所作的检视。
不守承诺这种情况,除了关乎个人,也会在公司、组织中出现。举例说,一间百货公司的新产品售出一部分之后,就有动机透过降价以招徕新顾客。但若旧客户早知道该公司随后有降价行动,当时就可能不会购买,而会等待日后降价的好时机。
鉴于公司不守信誉,反而会影响当前销路,有些公司于是会提供销售价格保证,担保顾客所购产品在一段期间(例如90天)之内不会降价,否则消费者凭单据可获相当于价格差额的赔偿。消费者既然不会因早买而损失,也就不必延迟消费。
基于销售价格保证的约束,公司一旦违约,就要向买家赔偿,减价动机自然大减。如此一来,既有售价保证,也能发挥加强公司信誉的作用。价格保证并非只是向消费者提供的优待,同时也有助于监察公司,避免作出短视行为。此举也许应验了这个说法: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又以「一致竞争条款」(meeting-competition clauses)为例。假设市场上有两家销售类似产品的寡头百货公司,为方便讨论,价格只有高低之分。 【表1】显示两家公司在不同价格组合之下的利润。若双方定价相同,即可平分市场;若一家高价,另一家低价,消费者就会流向低价的公司。
从总体利益来看,甲、乙公司都收高价当然最好(总利润为20;各得10),但是基于自利目的,不管对方怎样做,每间公司都有动机选择低价,因此在一次博弈中,双方都会选择「低价,低价」这个组合。然而这结果显然不如理想,因为总利润和每间公司的利润(分别为10,5)均低于「高价,高价」的价格组合。甲乙面对的处境,就是经典的「囚徒困境」(the prisoner’s dilemma)。
我们可以把「高价,高价」称为合作双赢的结果,而「低价,低价」则为不合作双输的结果。在不能签署合作协议(在很多地方这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这两家公司该如何才能实现合作双赢?
类似上述销售价格保证的做法,甲、乙公司可以利用一致竞争条款,巧妙地通过消费者的参与,达到合作双赢的目的!
若一家公司在销售中采取这种条款,即表示承诺一旦顾客发现另一家公司的产品价格较低,就会把价格相应调低至同一水平。这种貌似保障消费者的条文,其实降低了这两家公司降价竞争的动机,原因何在?
若甲公司已经采用一致竞争条款(并采纳了高价),乙公司就没有动机选择低价了。因为选择高价就是合作双赢,若选低价,对方自动会给顾客降价,相当于对方从高价自动变成低价,形成「低价,低价」的双输局面。 【表2】显示两家公司在采用一致竞争条款所得的利润。
以上两个例子都属博弈论经典例子;无独有偶,销售价格保证和一致竞争条款也都远在博弈论普及之前就已使用!
拍卖和投标理论是博弈论中的一大用途。拍卖的方法很多,最常见的是首价招标(first-price sealed-bid auction)。投标者先把出价写下来递交,成交价是胜出买家所写的价钱。
这种投标过程相当简单,但有一个难处,就是该如何出价,叫人颇费思量。举例说,对于某件拍卖品,若你的最高愿付价钱(maximum willingness to pay)是100万元,并如实填写,中标后你虽然取得拍品,但要付出100万元,一加一减,等于白忙了一趟,和没有参与过一样!正因如此,出价应低于100万元,但低至哪个水平,则取决于投标人数和其他相关因素。
1961年,经济学家维克里(William Vickery)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文章,提出一种新颖的招标方法。与上述首价招标一样,价高者得,唯一不同的是,胜出买家所付的是次高入标价,而非他自己的出价;此称为次价招标(second-price sealed-bid auction )。
维克里还证明了这方法有非常明显的优点:投标者只须如实按自己心目中的价格「如实呈报」(truth telling)就可以,而毋须像在首价招标中,利用降低自己出价的策略而得益;背后的道理大致如下。若你如实出价(以M代表),中标后所付价钱是次高入标价(以X代表),你的盈利就是M – X >0。若你降低出价,则可能投不到拍品;要是降价后投得拍品,你仍然是付出X,盈利依然为M -X。换言之,降低出价并不能增加中标后的盈利,反之可能降低胜出的机会。由此可见,降低出价并不是有利可图的做法,「如实呈报」才是最佳策略。
次价招标虽然看来有点奇怪,其实优点极大。维克里亦因这篇文章而名闻天下,后来还拿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初次听闻次价招标的读者,一定会佩服发明人的超凡想像力。然而真实世界往往比思想家更富想像力!事实上,这种招标方式在商界已经沿用多年,例如在1893年,就已应用于集邮界。
据说在1797年,德国思想家歌德通过次价招标成功卖出一份手稿。杰出的思想家为我们带来了具创意的发明,然而现实世界可谓更多姿多采。许多时候思想家的发明,不过是对现实世界经验的总结而已。歌德有句名言:「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常青」。笔者不妨在这里稍加修改:「理论未必一定灰色,生命之树则确实常青」!
赵耀华博士
港大经管学院经济学荣誉副教授
(本文同时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载于《信报》「龙虎山下」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