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赶上现金分红潮流
近期内地A股上市公司相继公布去年业绩和利润分配方案,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统计,截至2024年5月2日,2023年共有3859家上市公司拟进行现金分红,总额达2.24万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增加5.16%。这一成绩的取得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长期以来通过政策引领的努力密不可分。本文对A股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加以剖析。
投资者选择股票作为获利工具,主要通过股价上涨和取得现金分红来实现收益。在成熟的股票市场,不少上市公司进行中期分红甚至季度分红,为投资者带来经常性收益并增强其信心。另一方面,公司通过现金分红,将超过投资需求的现金回馈给股东,可免公司管理层投资于低效的规模扩张(empire building)而浪费自由现金流,从而减轻管理层的代理问题【注1】。
投资者通常期望所投资企业能够稳定并逐步增加现金分红。因此,一旦企业开始实施现金分红政策,应被视为一项长期承诺。若企业随意削减或中断现金分红,或会引发投资者因担忧企业发展前景而大量抛售股票,造成股价大幅下跌。
由于投资者对现金分红的刚性期待,企业管理层在制定现金分红策略时,往往倾向谨慎。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短时间内(如连续两年),企业的利润分红比例和每股分红水准都相对稳定,变化不大;这种稳定性称为“现金分红黏性”(dividend stickiness)。反之,若企业管理层突然大幅提高或降低分红水准,难免会向市场传递出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或深感忧虑的讯号。
笔者的研究表明:A股市场长期分红的企业,股价表现也十分出色。2008至2023年期间,持续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有17家,经计算其自2009至2023年不包括现金分红的持有期收益率(buy-and-hold return),发现明显超过同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的持有期收益率,经几何平均数计算的股票超额收益率为每年6.1%。由此可见,具持续稳定现金分红水准的上市公司,透过二级市场也能为投资者提供可观的资本增值。
因此,公司现金分红占利润的比率、每股股息率(每股现金分红/股价)以及这些指标的稳定性,都是投资者选择股票投资的重要参考指标。
尽管现金分红对投资者和关注投资者的上市公司很重要,但传统上持续分红在A股上市公司中并不普遍。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进行首次公开招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和在上市后发行新股再融资(seasoned equity offering,简称SEO)的难度大,需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过程较为复杂。根据东方财富资料,2023年A股再融资规模较2022年同比缩小了25%,定向增发规模创近10年来新低。
另外,由于股权较分散,美国市场的上市公司一般不愿意发行新股,以免稀释大股东的投票权。反观A股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较为集中,大股东持股比例偏高,所以不必顾虑投票权被新股过分稀释。因此,上市公司传统上不轻易将来之不易的现金分红,而会优先考虑用诸公司的运营与投资。如上所述,经笔者统计,近16年来持续分红的A股上市公司仅有17家。
上市公司除了现金分红外,也可选择通过回购在外发行股份而向参与回购的投资者支付现金【注2】。股份回购一般在上市公司股价较低时进行,借此向市场传递价值被低估的讯号,并提升股价。因此,投资者并不预期上市公司定期进行股份回购,这意味着在是否选择股份回购和回购的时机上,上市公司享有很大的灵活度。再者,回购也可以减少在外发行股本,并提升每股利润和股票的潜在估值。
根据现有税务安排,A股市场投资者通过买卖股票获利,可免缴资本利得税,因此在税收方面,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相比现金分红理论上更具优势。不过,A股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近几年才出现,目前市场整体回购规模并不大。相较而言,基于股份回购的优点,美股上市公司愈来愈偏好采取股票回购而不是现金分红。据笔者研究,1998年,美股股份回购金额规模首次超过现金分红;2010年至今,股份回购金额已稳定超过现金分红。
笔者研究所得,近3年来A股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愈发普遍,分别共计3294、3446和3859家,分红的公司占比分别为70.4%、67.8%和72.4%;其中同时发行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H股的A股公司,其分红比例在2021年和2022年分别为83.2%和81.2%。
就每股分红与股息率而言,近3年A股实施现金分红公司的每股分红平均值(税前)分别为0.31、0.32和0.30元人民币;而实施现金分红的公司的股息率平均值分别为2.20%、2.03%和1.82%。由于刚刚开始现金分红的公司通常会采取倾向谨慎的分红策略,市场整体平均分红水准随着更多公司开始派息而轻微下滑,属于正常情况。对于同时发行在港交所上市的H股的A股公司,其每股分红(税前)2021年和2022年平均值分别为0.438和0.516元人民币;其股息收益率在2021年和2022年平均值分别为3.02%和2.96%。
总体而言,A股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公司数量和比例均呈上升趋势,逐渐形成现金分红的氛围。其中,相对于纯A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更高的税前股息收益率。
注1: Jensen, Michael C. “Agency costs of free cash flow, corporate finance, and takeovers.”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76, no. 2(1986)︰323-329.
注2: 上市公司也可能发放特别的一次性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即送股)。因送股不涉及现金支付,其作用等同于股票细分。另外,公司偶尔也会发放另类股利来替代现金分红。如本港某上市公司2021年底曾经以所持有的另一公司股票来发放股利。
邹宏教授
港大经管学院金融学教授
沈子轲先生
港大经管学院硕士生
(本文同时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载于《信报》“龙虎山下”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