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别人的信任
现代社会日趋进步,高度分工,互相依存。雇员需要得到雇主的信任、政府需要得到人民的信任、一家公司需要其客户的信任,否则就会事倍功半。当然,信任往往是双向的:雇主也须得到雇员的信任;一家公司要取信于另一家公司,也希望后者值得信任,余此类推。
至于如何取得别人的信任,经济学的相关研究主要在以下两大范畴。
举个虚构的例子:妈妈对在读幼儿园的儿子说,如果十点前不上床睡觉,就会打死他;但即使儿子不听话,十点后还未睡,妈妈也断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样做不符合她的利益,所以聪明的儿子不难猜透,妈妈的威胁不过是虚张声势。
不过,要是迟睡的惩罚改为明天禁吃糖果那就可信得多。因为从妈妈的角度出发,糖果反正不是健康食品,少吃既有益身体,又可省钱,何乐而不为?对于这样的惩罚,儿子自然会认真看待,乖乖早睡早起。
比较这两个情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要赢取别人的信任,所作的承诺必须比较实事求是,执行起来也应符合承诺者的利益。
又如另一个例子:在一场战役中,濒临溃败的一方说要同归于尽的豪言壮语,可能可信,也可能不可信。若果处于上风的一方给对方留一条后路,不赶尽杀绝,那么对方就没有同归于尽的必要。相反,一旦断了后路,那么拚死一战,也许尚有一线生机,战败者说这样的话也就可信得多。
穷途末路,改变了遵守诺言的诱因,对这些诱因的设计经济学称之为「激励机制」(incentive mechanism)问题。
在上述例子中,有没有退路由敌方决定,但是,有时处于下风一方的将领,会选择自断后路,从而激起士兵拚死一战的决心。这就是秦朝末年项羽「破釜沉舟」的故事。
在《水浒传》中,谁要成为「梁山好汉」,就必先是朝廷钦犯。不然的话,得先要犯一件如杀人放火的大案,交出投名状,方有被接受的机会。只有这样,这个人的投诚才算可信。因为他留在民间会受法律制裁,走上梁山才符合他的利益。
这一点智慧在古代的帝王术中也有些根据。据说汉初的萧何为官太过清廉,因而受汉高祖刘邦所忌。及后萧何听从建议,故意侵犯民产,得以释除刘邦的怀疑。朝廷为什么要用贪官?因为贪官有痛脚,所以会对上级和朝廷言听计从,贴贴服服地为朝廷服务,从而保证了这些官员和朝廷的利益高度一致。朝廷也会偶尔抽出一两个大贪官予以打击,给民众消消气 【注1】。
另外,人与人之间可通过时间来建立互信。比方说两名同学要完成一项习作,从双方的整体利益出发,他们都悉力以赴是最理想的。
然而,如果这是一次性的合作,就很难要求两人都悉力以赴。因此,双方事先所作要悉力以赴的诺言,就变得不可信【表】。
【表】 两名同学合作完成报告所面对的囚徒困境
*方格内的数字(左起)是甲、乙同学的「盈利」
这个问题,传统经济学称之为「正面界外效应」(Positive externality),用博弈论去分析,就是「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个公共财产的悲剧(Tragedy of the Commons)。
但是,如果双方进行长期合作的话,彼此同样戮力以赴,就有可能达致均衡的结果。在任何一段期间偷懒,纵然会带来眼下的好处,却会引致对方长期的惩罚(对方也会选择偷懒),那么偷懒就变成无利可图。若双方都懂得这样思考,每次携手悉力以赴,就会产生均衡结果。
在非对称的环境里,上述思考仍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少人到外地旅游购物,曾经受骗。作为个别旅客,我们与这些商户并没有长久的关系,所以当地不知名的商户就有加以欺骗的诱因。相反,一些国际知名的连锁店,在旅游胜地的店铺,会顾及自身的声誉和持续发展,对一次性的消费者亦予以保障,这就是品牌的价值。
以上讨论的各点,所以能够言出必行,并非源于高尚情操,而是关乎适当的奖励机制。下文则围绕言出必行这一美德的可能性,以及这个可能性所带来的启示。
试想有一间连锁店在不同地方都有分店,所在地各有一些潜在的竞争者。连锁店固然不喜欢这些竞争者进入市场,分薄利益。要是竞争者加入,连锁店可以采取合作的态度,接受事实,共享市场;或进行削价行动,结果两败俱伤。
对于理性的连锁店而言,前者较符合其利益,因此尽管在潜在竞争者尚未采取行动时,连锁店会发出对新进场者的警告,但这些警告其实不会执行,也就并不可信。
假设在局外人眼中,这家连锁店有可能并不理性(仅关乎公司会否言出必行这一点,并非指公司负责人精神错乱),譬如老板性格与别不同,或者基于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这家连锁店肯定会执行削价竞争的策略。
那么,真正理性的连锁店,就会模仿这间非理性的连锁店,通过打击新进场者,建立起自身言出必行的声誉。因此,美德虽不常见,其存在的可能性却足以鼓舞其他人效法,从而带来某种社会秩序和可预见性。
怎样才能取信于人?本文提出了以下四点。第一,提出实际可行的诺言,这样比较靠谱。第二,言必信,行必果,透过改变有关奖励机制,使履行诺言变得符合承诺者的利益。第三,长期合作有助于消除短期的不利行为。
第四也是最后一点,在长期的交往中,通过效法言出必行者的行为,可以建立拥有这项美德的声誉。只要承诺者的行为符合那些美德,就没有必要拘泥于其行为到底是本性如此,抑或纯属模仿所致。也许,这个模仿者在模仿过程中真的培养了言出必行者的美德,就像一个男生为了讨好女朋友,而开始自己素来讨厌的长跑运动,久而久之,也许就出现改变,对长跑由厌生爱。
【注1】:〈三千年腐败,不过是一纸投名状〉,《天天要闻》,2019 年 7 月 17 日
赵耀华 港大经管学院副教授
(本文同时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七日载于《信报》「龙虎山下」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