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ospects of Hong Kong as a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Hub in Bay Area Development
大灣區發展趨勢下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展望
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中,廣州、深圳、香港及澳門肩負下列要務:(1)發展國際技術和創新中心;(2)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以改善人才、商品和資訊的流動;(3)建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現代工業體系;(4)推進生態保護;(5)創造優質的生活環境。香港為此必須「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推動金融、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大力發展創新及科技事業,培育新興產業,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打造更具競爭力的國際大都會。」(【註】)
固有優勢的反思
香港也許是全球唯一在法律上務須維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司法管轄區。根據《基本法》第10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適當的經濟和法律環境,以保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作為大灣區內的金融中心,未來取決於如何進一步優化成為中國及其他主要經濟體系的融資及風險管理中心的角色,以及香港與其他主要經濟體及世界金融中心的聯繫有多緊密。
香港的金融市場遍布全球,除了政策、體制、法律和監管等事宜均由香港掌控,任何涉及與內地以及亞洲各國之間互動等問題,則不在香港控制之列。
中國崛起的挑戰
作為通往中國的門戶,香港一直受惠於內地經濟快速增長。雖然近年中國已成為外國直接投資的最大收益國,但有研究就發現,這導致亞洲各國擔憂被中國奪去直接投資, 換言之,亦即恐防中國快速發展窒礙它們的經濟增長。
儘管研究亦顯示,中國並非這些經濟體進行內向直接投資的最關鍵要素;但外國直接投資高速流入中國,或會構成過度投資,結果不是高資本回報,而是浪費資源,並將大大不利於香港經濟。
此外,近年來香港在引導外資進入中國方面,一直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若外國投資者認為中國的投資環境和監管風險不斷惡化,加上資本回報率降低,資金流動將會委縮,而香港作為亞洲金融中心的發展也將備受挑戰。
香港能否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很大程度取決於其本身的「硬體」,尤其能否藉提供一系列優質金融產品和服務,建立健全而有效的監管制度,確保所有市場參與者公平競爭,並具備金融工程方面的專業知識,以便進行研究開發,及擁有良好的公司管治文化等。
在向全球開展金融服務方面,香港須擔當不同角色。首先,香港的金融服務有助於將來自本地淨儲蓄戶的盈餘資金,提供給香港、內地和其他經濟體的最終使用者。第二,香港的金融市場有助向本地最終使用者,輸送來自內地和其他國家淨儲蓄者的盈餘資金。第三,將海外淨儲蓄引導到本港以外各經濟體的最終使用者手中。最後,香港作為卓越的金融服務資源中心,可以繼續致力向尋求交易業務的金融機構、投資者和跨國公司,在融資、基金管理和不涉及資本流動方面,提供高效率的金融服務。
地區競爭的機遇
在2018年度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FCI)中,香港排名第三位,緊隨首位紐約和第二位的倫敦,領先第四位的新加坡和第五位的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排名按不同因素衡量比重,涉及跨境存款、貸款、外匯等國際銀行活動、股票等國際投資活動、債券發行和交易、保險以及衍生產品和金融創新的風險管理等。近年香港在外匯交易、保險承銷和股票發行的國際排名就很高。
競爭對手中,東京的主要優勢來自日本自二戰以來的經濟擴張。儘管在全球金融服務環境中,東京是以日圓為基礎的主要股權融資和資產持有市場,其主要服務對象是應付日本國內的需要。
同屬區內金融中心,新加坡與香港有頗多相似之處,但亦有重要的區別,例如新加坡擁有獨立主權的司法機構,香港則在「一國兩制」框架下隸屬中國。相對香港,新加坡政府在經濟發展中擔當較大的作用。在金融市場的監管取向也不同,外國金融機構參與該國銀行業務的活動相對較少。新加坡成功的領域主要在基金管理、外匯交易,而衍生工具的成交量亦略高於香港。
過去二十年,東南亞和南亞政局不穩,促使新加坡成為區內資本管理樞紐,可是新加坡欠缺香港的兩大關鍵優勢:首先,它並非中國一部分;再者,它缺乏香港傳統的自由市場文化,因而局限其金融和經濟創新的空間。
至於上海作為內地的金融中心,股市市值在過去十年已超越香港,但要取代香港成為國際金融中心,卻不可能一蹴而就。自1980年代中期,香港一直是區內金融中心。其金融和監管基礎設施、開放市場體系和人力資源都受國際社會高度評價,在未來數年, 法治制度應該仍是香港的主要競爭優勢。
中國的經濟體系龐大而且不斷發展,粵港澳大灣區以外,還有長江三角洲區域以及京津冀區域的規劃,理應能容納多個金融中心。香港和上海作為各自所屬地區的資本形成中心, 今後定能各擅勝場。
監管制度的融合
在國際金融市場全球化的大前提下,跨越國界的資本流動將更自由。香港特區政府在吸引本地和海外資本支援金融市場增長和發展方面,定將面臨壓力。政府務須確保本港經濟穩定,金融監管透明,儘量減低因監管風險或政府政策不確定性的衝擊,以免破壞資本市場的信心。香港要在全球化的金融市場中發揮所長,必須在一國兩制下,力保其新自由主義貨幣和財政政策、開放邊界、低通脹,以及平衡預算(或低赤字預算)下的經濟增長。
香港亦須強化監管架構,以配合中國以至全球金融市場發展。《巴塞爾資本協定三》對資本儲備及場外衍生產品交易的監管問題,引致美國與歐盟之間出現分歧,已構成香港監管機構所面對的主要挑戰。若矛盾嚴重,不但會窒礙金融自由,亦會不利金融市場開放和金融穩定,對活躍國際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管產生衝突。 由於歐美等地活躍於香港市場的金融企業甚多,有關衝突更為明顯。
針對此問題,香港必須要求來港經營的外資銀行,按香港法規註冊成為本地資本化的子公司。雖然不同的金融機構的資本要求各有分別,有關問題甚為棘手,但若問題關乎香港的競爭力,實有必要從速解決。
要加強香港金融市場的國際競爭力,不應只著眼於金融貿易營業額的規模和產品的多寡,還須改善香港的營商環境,尤其要確保法制完善以及監管適度而透明。人才資源以至金融市場的基礎設施,如自由流通的資訊和金融相關的創新技術,均須加以優化,而廉潔社會和國際聲譽更不可或缺。
註: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P.11
謝國生博士
香港大學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金融學首席講師、新界鄉議局當然執行委員
(本文同時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