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去全球化下的創舉
2020年11月15日,東盟10國加上中國、日本、南韓、澳洲和紐西蘭共15國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簡稱RCEP)。稍後待各國於國會通過後,協定將會是有史以來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涵蓋全球三分之一的人口(約23億)及本地生產總值(GDP),預計到了2030年,GDP更將佔全球的一半。
在2019冠狀病毒病肆虐以及去全球化趨勢的大環境下,RCEP的簽署殊屬創舉,可算是近年最值得鼓舞的國際事件。不少研究就已預計,RCEP多個成員國更將是疫後全球復甦及長期增長的重要引擎;RCEP其中兩大成員國──中國和越南──是少數去年能在嚴峻疫情下仍保持經濟增長的國家。
除了協定規模拋離歐盟及由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組成的北美自由貿易區,RCEP亦將成為最重要的消費中心,佔世界中產人口(以一家三口年收入15000美元以上為準)高達一半,單在中國就有超過4億。據中國政府定下的目標,到2035年中產人口將增加一倍。至於東盟境內,有關數目現為1.4億,預計到2030年,亦將倍增至3.3億的水平。
RCEP協定條文共500多頁,共20章。直接關於貿易的8章,條文類似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傳統多邊貿易協定,着重逐步減免關稅及非關稅壁壘,計劃在10年內取消92%商品的所有關稅。但由於東盟成員國之間已經實施自由貿易,中國政府亦已與東盟各國簽署雙邊自由貿易協議,而在RCEP成立前並未訂定雙邊自由貿易協議的中日韓三國,各自的關稅率都偏低,相信降低貿易壁壘本身對區內貿易影響有限。
在商品貿易方面,焦點在於第3章有關原產地的定義,與現有許多自貿協定如北美自由貿易協議(NAFTA)一樣,只要產品包含來自自貿協定區內的一定百分比增值(一般在40%左右),即可獲所有成員國共同設定的關稅及其他政策優惠。在RCEP簽定前,國際雙邊貿易政策因應各國各自的原產地要求,貿易公司為求有足夠的增值分成來自出口國,往往未能有效分布生產鏈,更會作出有違社會效益的避稅行為,導致生產率降低。所以RCEP提出將原產地重新定義,有助優化區內供應鏈重組,提高生產效率,並鼓勵公司盡量利用區內的中間投入產品及原材料,而減少對區外的經濟依賴。
至於RCEP其餘12章,則在傳統商品貿易政策的基礎上更上層樓,如有關服務貿易包括金融行業的開放(第8章),對跨境投資的協助及法律保障(第10章),優化及統一區內保護知識產權的法例及框架(第11章),以至設立有關海關法例促成及保障零關稅電子商貿(第12章),一一超越WTO及其他地區自貿協議而有所創新,更符合二十一世紀由數碼經濟及服務貿易帶動的環球貿易。
鑑於區內65%的服務貿易壁壘將在10年內下降至零,而區內已發展國家的經濟,多年來已由服務業驅動,中國亦已從工業逐漸轉為以服務業為主導,相信RCEP能帶動的服務貿易開放,將較工業貿易的開放,更能促進區內跨境投資以及成員國的持續經濟發展;對日後其他地區自貿區協議,可提供參考。
相較《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前稱TPP),RCEP對成員國政府所需作出的改革要求整體上沒那麼高,但正因為能夠尊重各國不同的政經情況,注重包容性的經濟發展及互補,而尤其有利於疫後亟需的經濟復甦。RCEP倡議的法例及其框架標準化及一體化,特別是有關產權制度的協調,也可為區內經濟制度相對落後的國家,帶來積極的改革動力。
讀者也許會顧慮,區域貿易協定或會助長區域主義,經濟學研究對此並沒有共識,反而有研究指出,區域貿易協定將可增加未來多邊貿易協定達成的機會【註】,而哈佛貿易經濟學權威Pol Antras 及Fritz Foley約於10年前已在其研究中,就美國對外直接投資進行微觀數據分析,發現在上世紀九十年代,當東盟的規模不斷擴張時,基於區內生產和銷售成本下降,美國在東亞的投資隨之迅速增加,由此可見,區域貿易協定並非排他性。然而時移世易,美國數年來實行單邊主義,寄望在拜登下星期上場後,美國經濟政策會步向正常化,在區內投資可有望逐漸增加。
佔RCEP經濟規模一半的中國,毫無疑問將在協定的未來發展方向中,扮演重要角色,同時從中獲益,推動本身經濟發展。
其中一方面在於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直至目前為止,人民幣國際化的進展在貿易一環比較顯著,外國與中國貿易現時有超過20%以人民幣結算。透過RCEP,中國的貿易市場自然擴大,而區內亦可能在原材料及中間產品進口方面減少對歐美的依賴,從而增加人民幣在區內的用途。
另外,由於多年來生產成本上漲,中國經濟已從全球供應鏈的中下游(如勞動密集型加工出口),升至近中上游,包括多項高增值及研發密集型的活動。加上中美貿易戰的關稅壓力及不確定性,美國在中國貿易夥伴排名榜上,已在2019年由首位跌到第三位,而中國的貿易重心,亦已漸漸轉向東南亞,特別是越南、馬來西亞、印尼三國。
2019年,東盟更成為中國第二大貿易夥伴,僅次於歐盟;尤其是半導體,東盟輸往中國的貨量增幅高達24%,中國輸往東盟的貨量增幅更達29%。RCEP簽署後,相信東盟的整體生產力會逐步提高,區內的供應鏈重組也會進一步改善,而有望很快超越歐盟,成為中國的最大貿易夥伴。這些環環相扣的發展,勢將惠及「一帶一路」有關基建及貿易項目的投資,並更能應付美國政府貿易及科技戰。RCEP的簽署也為中國政府的雙循環的外循環部分,打響頭炮;內循環部分方面,則透過區內的供應鏈重組,利用日韓兩國在先進領域的技術與零件,建立較完整的本地生產鏈。
RCEP是去全球化大前提下的區域化現象,香港日後的參與備受關注,筆者認為社會各界應把握下列五大條件,鞏固並再創優勢。
首先,香港的傳統四大支柱行業(金融服務、旅遊、貿易及物流、專業及工商業支援服務),在就業及生產總值的比重逐年下滑,唯有金融服務例外。香港位居要塞,作為中日韓及東盟的地理樞紐,其貿易及物流中介角色可望透過RCEP復興。隨着國內港口及機場不斷發展,本港不能只靠基建設備,更應發揮向來超級聯繫人的角色,利用自身管理供應鏈的經驗,為RCEP自貿區提供對物流及貿易的融資、保險及管理服務。
第二,鑑於RCEP將開放區內的跨境電子商貿及數據儲存,數據儲存地點再不受地理位置局限,香港在電訊基建配套及國際頻寬接駁方面,均達全球最先進水平,位列亞太區最具吸引力的數據中心選址前列,緊隨新加坡、悉尼及東京,只要加上內地和特區政府大力推動,在區內大數據產業鏈發展方面定能大有可為。
第三,筆者一直提倡本港再工業化,藉此完善科研及初創的生態圈。利用本地的科研基礎及銷售經驗,結合大灣區的高端工業生產技術,通過產學研與銷售的互動,實現再工業化以及經濟結構轉型之餘,亦可瞄準RCEP成員國日益擴大的消費市場。
第四,RCEP既為國家創造進一步推動人民幣國際化的條件,香港作為區內首要國際金融中心,自能深化其人民幣離岸結算中心的功能,並借助其金融科技人力資源及市場,驅動人民幣數碼化。
最後,憑藉其完備的法制及訓練有素的從業員,香港也能為RCEP成員國之間的公司爭端訴訟,充當法律支援基地,並為區內培訓法律人才。
註: Caroline Freund, Antoni Estevadeordal, and Emanuel Ornelas, ‘Does Regionalism Affect Trade Liberalization towards Non-Members?’,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3(4), (2008): 1531-1575.
鄧希煒教授
港大經管學院經濟學教授、香港經濟及商業策略研究所副總監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