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未必灰色 生命之樹長青
前不久香港發生一宗命案,其駭人聽聞程度不下於任何經典驚慄片。才華滿溢、資金豐厚的電影製作人,不論如何絞盡腦汁,其創作不見得一定比真實世界奇異精采,很多時反而是從現實世界中找尋獨特的元素,經整理鋪陳後呈現於觀眾眼前。觀眾覺得可觀,往往因為不曾經歷的新鮮感而已,其實現實世界才是電影精采情節的泉源。
經濟學家提出各種經濟理論,其貢獻在相當程度上也源於自身的實際經驗,或事後對實際經驗的總結。本文將分享一些現實生活的例子,以及經濟學家所作的檢視。
不守承諾這種情況,除了關乎個人,也會在公司、組織中出現。舉例說,一間百貨公司的新產品售出一部分之後,就有動機透過降價以招徠新顧客。但若舊客戶早知道該公司隨後有降價行動,當時就可能不會購買,而會等待日後降價的好時機。
鑑於公司不守信譽,反而會影響當前銷路,有些公司於是會提供銷售價格保證,擔保顧客所購產品在一段期間(例如90天)之內不會降價,否則消費者憑單據可獲相當於價格差額的賠償。消費者既然不會因早買而損失,也就不必延遲消費。
基於銷售價格保證的約束,公司一旦違約,就要向買家賠償,減價動機自然大減。如此一來,既有售價保證,也能發揮加強公司信譽的作用。價格保證並非只是向消費者提供的優待,同時也有助於監察公司,避免作出短視行為。此舉也許應驗了這個說法: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
又以「一致競爭條款」(meeting-competition clauses)為例。假設市場上有兩家銷售類似產品的寡頭百貨公司,為方便討論,價格只有高低之分。【表1】顯示兩家公司在不同價格組合之下的利潤。若雙方定價相同,即可平分市場;若一家高價,另一家低價,消費者就會流向低價的公司。
從總體利益來看,甲、乙公司都收高價當然最好(總利潤為20;各得10),但是基於自利目的,不管對方怎樣做,每間公司都有動機選擇低價,因此在一次博弈中,雙方都會選擇「低價,低價」這個組合。然而這結果顯然不如理想,因為總利潤和每間公司的利潤(分別為10,5)均低於「高價,高價」的價格組合。甲乙面對的處境,就是經典的「囚徒困境」(the prisoner’s dilemma)。
我們可以把「高價,高價」稱為合作雙贏的結果,而「低價,低價」則為不合作雙輸的結果。在不能簽署合作協議(在很多地方這是違法行為)的情況下,這兩家公司該如何才能實現合作雙贏?
類似上述銷售價格保證的做法,甲、乙公司可以利用一致競爭條款,巧妙地通過消費者的參與,達到合作雙贏的目的!
若一家公司在銷售中採取這種條款,即表示承諾一旦顧客發現另一家公司的產品價格較低,就會把價格相應調低至同一水平。這種貌似保障消費者的條文,其實降低了這兩家公司降價競爭的動機,原因何在?
若甲公司已經採用一致競爭條款(並採納了高價),乙公司就沒有動機選擇低價了。因為選擇高價就是合作雙贏,若選低價,對方自動會給顧客降價,相當於對方從高價自動變成低價,形成「低價,低價」的雙輸局面。【表2】顯示兩家公司在採用一致競爭條款所得的利潤。
以上兩個例子都屬博弈論經典例子;無獨有偶,銷售價格保證和一致競爭條款也都遠在博弈論普及之前就已使用!
拍賣和投標理論是博弈論中的一大用途。拍賣的方法很多,最常見的是首價招標(first-price sealed-bid auction)。投標者先把出價寫下來遞交,成交價是勝出買家所寫的價錢。
這種投標過程相當簡單,但有一個難處,就是該如何出價,叫人頗費思量。舉例說,對於某件拍賣品,若你的最高願付價錢(maximum willingness to pay)是100萬元,並如實填寫,中標後你雖然取得拍品,但要付出100萬元,一加一減,等於白忙了一趟,和沒有參與過一樣!正因如此,出價應低於100萬元,但低至哪個水平,則取決於投標人數和其他相關因素。
1961年,經濟學家維克里(William Vickery)發表了一篇著名的文章,提出一種新穎的招標方法。與上述首價招標一樣,價高者得,唯一不同的是,勝出買家所付的是次高入標價,而非他自己的出價;此稱為次價招標(second-price sealed-bid auction)。
維克里還證明了這方法有非常明顯的優點:投標者只須如實按自己心目中的價格「如實呈報」(truth telling)就可以,而毋須像在首價招標中,利用降低自己出價的策略而得益;背後的道理大致如下。若你如實出價(以M代表),中標後所付價錢是次高入標價(以X代表),你的盈利就是M – X >0。若你降低出價,則可能投不到拍品;要是降價後投得拍品,你仍然是付出X,盈利依然為M -X。換言之,降低出價並不能增加中標後的盈利,反之可能降低勝出的機會。由此可見,降低出價並不是有利可圖的做法,「如實呈報」才是最佳策略。
次價招標雖然看來有點奇怪,其實優點極大。維克里亦因這篇文章而名聞天下,後來還拿了諾貝爾經濟學獎!
初次聽聞次價招標的讀者,一定會佩服發明人的超凡想像力。然而真實世界往往比思想家更富想像力!事實上,這種招標方式在商界已經沿用多年,例如在1893年,就已應用於集郵界。
據說在1797年,德國思想家歌德通過次價招標成功賣出一份手稿。傑出的思想家為我們帶來了具創意的發明,然而現實世界可謂更多姿多采。許多時候思想家的發明,不過是對現實世界經驗的總結而已。歌德有句名言:「理論是灰色的,生命之樹常青」。筆者不妨在這裏稍加修改:「理論未必一定灰色,生命之樹則確實常青」!
趙耀華博士
港大經管學院經濟學榮譽副教授
(本文同時於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載於《信報》「龍虎山下」專欄)